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:申请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者,在参加培训前应当具有担任船长、驾驶员、轮机长、轮机员职务不少于12个月,或高速船船上不少于12个月海上服务资历。